願景
並肩培育豐盛生命,攜手見證基督大愛
使命宣言
我們願以基督愛心為動力,以人為本的信念,積極進取的態度,提供優質教育,啟發學生潛能,分享整全福音; 培育學生成為良好公民,回饋社會,貢獻國家。
核心價值
傳道服務、愛心關懷、有教無類、全人教育、積極進取、勇於承擔
職責
- 擬定及跟進本區會教育事工之政策及未來發展計劃,並向執行委員會提出有關建議及報告。
- 研究香港政府所發表之有關教育政策略詢文件,作出回應,並向執行委員會提出報告。
- 經執行委員會之授權依據本港教育條例有關之規定,負責審核,任免,遣調本區會「甲類直屬學校」之受薪員工,並訂定其薪酬及合約等。至於校長之任免,則按下述第8項辦理。
- 經執行委員會之授權, 由本部建議成立直屬幼稚園校董會及直屬夜校校董會負責監督及管理本區會相應之「甲類直屬學校」日常事工之運作。
- 依照區會辦學使命、願景、方向、策略性計劃及工作計劃,為本區會「乙類直屬學校」訂立辦學使命、願景及核心價值,並建議執行委員會委任「乙類直屬學校」之法團校董會或註冊校董會之辦學團體校董,監管所屬學校依區會之宗旨及方針辦學。
- 經執行委員會之授權,由本部代表區會執行依「法例」規定作為「乙類直屬學校」辦學團體之職能及權責,並於有需要時作出獻議提交執行員會決定。
- 經執行委員會之授權,由本部建議成立直屬中學中央校董會及直屬小學中央校董會負責監督本區會相應之「乙類直屬學校」事工運作及提供相關指引協助學校運作和發展。
- 就各「甲類直屬學校」及「乙類直屬學校」校董會之成立,校長任免及遣調作出獻議,並提交執行委員會決定。
學校網絡
活動 / 事工
教育心理服務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教育心理服務為協助學童的學習...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
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五年
教育事工部成員名單
更新日期:2024年9月1日
甲、教育事工部
主 席: | 岑國欣 |
副 主 席: | 高國雄 |
書 記: | 梁文祺 |
當然部員: | 馬志民(執委會主席) 王家輝(總幹事) 蒲錦昌(副總幹事) 陳俊傑(學務總監) |
部 員: | 陳應城 黃成榮 梁遠耀 歐陽志剛 吳家偉 蔡世鴻 |
增選委員: | 蘇成溢 岑樹基 |
乙、校董會
一、直屬中學中央校董會
1. 歐陽志剛校董 (主席) 2. 黃成榮校董 (副主席) 3. 李偉展校董 (書記) 4. 歐陽家強校董 5. 陳翠賢校董 6. 陳紹才校董 7. 陳俊傑校董 8. 陳嫣虹校董 9. 陳應城校董 10. 鄭鏗源校董 |
11. 張群顯校董 12. 周端兒校董 13. 洪妙華校董 14. 簡燕玲校董 15. 高一村校董 16. 高國雄校董 17. 黎智生校董 18. 劉餘權校董 19. 羅永潔校董 20. 李志華校董 |
21. 梁淑儀校董 22. 李錦昌校董 23. 李冼麗華校董 24. 盧松標校董 25. 盧厚敏校董 26. 梅浩洲校董 27. 吳俊雄校董 28. 吳家偉校董 29. 蒲錦昌校董 30. 佘健誠校董 |
31. 岑國欣校董 32. 岑樹基校董 33. 蘇成溢校董 34. 鄧忠華校董 35. 王家輝校董 36. 邱藹源校董 37. 余 煊校董 38. 袁海發校董 39. 袁海星校董 40. 翁傳鏗校董 |
二、直屬小學中央校董會
1. 陳應城校董 (主席) 2. 梁遠耀校董 (副主席) 3. 簡燕玲校董 (書記) 4. 歐陽志剛校董 5. 歐陽家強校董 6. 陳翠賢校董 7. 陳美賢校董 8. 陳紹才校董 9. 陳俊傑校董 10. 陳嫣虹校董 11. 鄭雪英校董 |
12. 鄭鏗源校董 13. 張漢強校董 14. 張敏儀校董 15. 蔡世鴻校董 16. 夏麗珠校董 17. 何寶鈴校董 18. 高一村校董 19. 高國雄校董 20. 黎智生校董 21. 林玉英校董 22. 劉惠明校董 |
23. 梁文祺校董 24. 梁淑儀校董 25. 李錦昌校董 26. 盧松標校董 27. 盧厚敏校董 28. 馬志民校董 29. 莫湘萍校董 30. 梅浩洲校董 31. 吳家偉校董 32. 蒲錦昌校董 33. 岑國欣校董 |
34. 岑樹基校董 35. 蘇成溢校董 36. 鄧忠華校董 37. 王家輝校董 38. 黃成榮校董 39. 黃慧英校董 40. 葉惠雯校董 41. 余 煊校董 42. 翁傳鏗校董 43. 翁偉儀校董 |
三、直屬幼稚園校董會
1. 莫湘萍校董 (主席) 2. 陳翠賢校董 3. 鄭雪英校董 4. 蔡世鴻校董 5. 何寶鈴校董 |
6. 簡燕玲校董 7. 郭偉強校董 8. 林玉英校董 9. 羅偉承校董 10. 梁文祺校董 |
11. 梁淑儀校董 12. 盧松標校董 13. 宋慧儀校董 14. 黃嫣梨校董 15. 夏麗珠校董 |
16. 張佩姍校董 17. 羅裕安校董 |
丙、專責小組及委員會
一、學校與堂會合作事工關懷小組
1. 蒲錦昌(主席)
2. 陳俊傑
3. 簡燕玲
4. 石玉如
二、學校教育心理服務督導委員會
1. 陳俊傑(主席) 2. 陳靜琼 3. 陳美儀 |
4. 張敏彤 5. 何寶鈴 6. 黎守信 |
7. 黎汝濂 8. 李志華 9. 吳俊雄 |
10. 黃靜雯 11. 袁文得 12. 容美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