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香港教區與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屬下的神學對談小組就《關於稱義/成義教義的聯合聲明》分享文章系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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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從衝究到共融》中有關信義宗與天主教就「聖洗禮:合一與共同紀念的基礎」之談  

王家輝牧師 本會總幹事

若然1517年宗教改革是導致基督新教的出現,而離開羅馬天主教會體制的重大事件,那麼1962年至1965年召開的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則可說是促成羅馬天主教會在體制內革新的重大事件了!

在《從衝突到共融》第五章「蒙召共同紀念」的第220段中特別提到「『在聖洗內因信仰而成義的人,即與基督結成一體,因而應當享有基督徒的名義,理應被公教徒看作主內的弟兄』信義宗基督徒對天主教基督徒亦持相同看法。」[1]因著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對聖洗的定調,並信義宗對聖洗的立場跟羅馬天主教會的一致,故此共同商議合一才有可能。

在普世合一運動中,有關「信仰與教制」(Faith and Order)問題可說是最大的難題之一,而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聖洗、聖餐和聖職的問題。

普世教會協會的「信仰與教制委員會」於1982年在秘魯利馬舉行的會議上接納了一份名為《聖洗、聖餐、聖職》[2]的文件,一般亦會稱此為《利馬文獻》。其實此文獻的討論焦點最初是從1927年第一屆「信仰與教制世界會議」(World Conference on Faith and Order)開始的,前後用上五十年有多時間,有份參與其中的羅馬天主教會與基督新教的神學家才能夠達成共識。由此可見,這是一個極難處理的問題。

這份文獻至今仍對整個基督宗教具有重要的指導性意義,其中所載有關聖洗觀的部份也可視為羅馬天主教會與基督新教對界定基督徒身份的重要基礎。以下是摘錄此文獻對聖洗的教導。

聖洗的設立是根據馬太/瑪竇福音28章18至20節所載,耶穌吩咐門徒要「奉父、子、聖靈/神的名」為人施洗。然後,在新約的書信,使徒行傳/宗徒大事錄和早期基督教著作等,都證明了從初期教會開始,為跟從基督的人施行聖洗是十分普遍的做法。

施行聖洗既是基督的吩咐,也是從基督裡獲得新生命的記號,當中包含下列的意義:

  1. 參與基督的死和復活(羅六3-5,西/哥二12);
  2. 更新、赦罪、清潔(來/希十22,彼前/伯前三21,徒/宗廿二16,林前/格前六11);
  3. 聖靈/神的恩賜(林後/格後一21-22,弗一13-14);
  4. 與基督的身體結合(弗四4-6);
  5. 天國的記號(無分彼此:加/迦三27-28,林前/格前十二13)。

除了上述所列的聖洗各種意義之外,所有教會都承認,接受聖洗帶來的救恩,是必須具有信心的。聖洗並不是短暫的經驗,而是在基督裡不斷的成長,信心也隨之而增長。這一切會在信徒的生活中反映出來,大家努力完成上主的旨意。

至於聖洗的施行(包括成人和嬰孩洗禮),在任何一個完整的聖洗中,一定會做到以下各項:宣讀和聖洗有關的經文;懇求聖靈/神降臨(同在),棄絕罪惡;承認對基督和三一上主/三位一體的天主的信仰;用水(可以是浸於水裡或以灑水方式);宣告受洗者新的身份——上主的兒女和教會一份子,被召為福音作見證。有些教會認為須有聖靈/神的印記和參與聖餐/聖體聖事,才能完成聖洗。

至於施行聖洗的方式,浸洗或灑水方式也是有效的,然而「重洗」的做法是有商榷的餘地。皆因按照以弗所/厄弗所書4章3至6節所載「身體只有一個,聖靈/神只有一位,正如你們蒙召,是為同有一個指望而蒙召, 一主,一信,一洗, 一上主——就是萬人之父,超越萬有之上,貫通萬有,在萬有之中。」 其實聖洗的意義大於施行的方式,而更重要是受禮者通過聖洗確定其藉聖靈/神重生,往後的信心亦能繼續增長,與其他在主裡的弟兄姊妹共同努力實現天國於人間,這才是最珍貴的。


[1] 中譯本工作小組編,《從衝突到共融》(香港: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天主教香港教區,2017),頁220。

[2] 普世教會協會信仰與教制委員會,郭乃適、鍾玉心、李耀昌譯:《聖洗、聖餐、聖職》(香港:香港基督教協進會,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