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心專講】主動分享和施與那當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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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偉強︱本會社會服務總協調主任

聖經箴言三章27節提醒我們:「你的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要施與那應得的人。」堂會服事社群是實踐主道的本份,聖經的教導是我們必須有樂意分享的心,把教會可以行善的力量,施與那應得的,不可推辭。這表示堂會應本著樂意分享和主動施與的原則去關懷弱小。那麼堂會可以怎麼做,才能實踐樂意分享和主動施與的原則,去關懷弱小呢?避免人為的喜好或疏忽而忘記了,堂會可以透過建立健全的組織和制度,去幫助堂會實踐聖經的教訓。

堂會可考慮在周年計劃和財政預算,專門設立「分享及扶弱」的支出項目,制度化地讓堂會每年都思考如何分享所有,扶持弱小。建議該項目的支出約佔堂會全年支出的5-15%。另一方面堂會亦當主動在周年工作計劃,制訂如何為辨識「當得的人」和如何施與那「當得的人」。

這可以包括把現金援助主動送給當得的困弱人士,捐助專門服事堂會關心但不能接觸到的困弱人士的機構(特別是那些沒有得到政府資助的民間機構),以及組織弟兄姊妹進行服事的行動,以增加堂會行善的力量。這樣堂會便可主動每年評估可以行善的力量,按堂會的力量施與那當得的。

堂會當設立及完善化「慈惠部」,專責代表堂會執行「分享及扶弱」的服事。教會一直有慈惠工作的傳統,但是隨著現代社會福利服務的發展,不少堂會把慈惠部轉變為社會服務部,工作的重心亦由分享教會的資源、關懷與祝福給應得者,轉為籌集社會或政府資源辦服務給有需要的人。服事的手法亦由主動分享堂會的資源支援堂會認識、了解和有感動,是應接受施與者,讓其感受到教會的關懷;轉為強調有需要的人士主動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認為合資格才提供服務。堂會實應重拾教會的慈惠傳統,實踐聖經分享和施予應得者的教訓。

「慈惠部」應為堂執行委員會的常設部門,直接向堂執行委員會負責,由堂執行委員會成員任部長,部員應包括全體教牧同工,及3至4位靈命成熟、有誠信、能守密、在會眾中有好名聲、備受敬重與信任的弟兄姊妹。運作的方式包括:

  1. 由部員和教牧同工透過日常與會眾、慕道朋友和新朋友的接觸,並在堂會所屬社區的觀察、耳聞、目睹的事件或個案,以及在所屬社區留意到的弱勢群體的處境,主動發掘出需要關懷和支援的個人、家庭或群組;
  2. 透過定期召開的部會,討論有那些個人、家庭或群組需要關懷或支援,並決定透過怎樣的方法,把堂會的關懷與祝福分享給那應得的,包括:
    1. 由部員與教牧同工一起向應得的個人或家庭表達關懷,致送堂會樂意分享的資源;
    2. 組織弟兄姊妹對需要關懷和支援的弱勢群組作出服事的行動,與他們同行;
    3. 建議堂執行委員會以堂會的名義,給那些沒有得到政府資助,但為堂會關心但接觸不到/未能服事得到的弱勢群體提供支援的機構, 分享堂會樂意分享的資源。
  3. 定期向堂會和弟兄姊妹在照顧到保密的原則下,報告堂會的慈惠工作的進展,建立會眾對堂會實踐聖經樂意分享和主動關懷弱小的教訓和傳統。

堂會切勿把教會的慈惠工作全部放在教牧同工身上,這樣一方面會置教牧同工在一個不利的處境,因有可能引起誤解,誤會教牧同工會不公正地處理何人當得教會的援助,及可分享多少援助,令同工承受不必要的責難與懷疑,同時也消滅了弟兄姊妹參與實踐分享和關懷弱小的教訓的機會。

聖經明明的提醒我們「你的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要施與那應得的人。」願上帝藉區會的堂會、學校、機構和我們有參與的組織,賜福予所有接觸到和認識的弱勢社群;願我們同心合意在這地實踐關愛弱小,為主作見證,榮耀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