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以生命作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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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少雲牧師︱國語堂

我從小認識的端午節,是談及忠臣屈原以生命作諫。他生於戰國時代屬楚國人,忠心為國為民。可惜,楚王聽信奸臣的讒言,將屈原流放驅逐。他因此內心失望、悲憤不平,於是抱石跳入汨羅江。楚國百姓得悉後悲痛萬分,主動前往汨羅江弔唁。百姓們划船來回汨羅江,希望可以尋回屈原的身體,又準備了竹葉包入食米投入江中,藉此免江裡面的魚吃掉屈原的身體。自此,「划龍舟」、「吃糭子」就成了端午節的習俗,用來紀念愛國詩人屈原輕生。

今年的端午節假期, 我選看了一套本地製作的電影——《濁水漂流》。導演根據二零一二年政府在無事前通知下,突然到深水埗清走露宿者物品,後被露宿者聯合入稟索償作為故事藍本,由一個個真人真事故事改編而成,透過最貼地和最真實的畫面,幫助一群露宿者發聲,道出他們的心聲及他們生命的哀歌。「漂流」是他們生活的狀態,電影裡由吳鎮宇飾演的阿輝,多次道出「深水埗是窮人住的地方」,當一棟又一棟的高尚住宅落成,與此同時,表示他們將要被逼遷離開,以免影響市容。他們的生命就如「濁水」,只會向下流,流入污水渠,融入大海,彷彿消失於無形間,他們及其家當,都被視為垃圾。

社工協助這班露宿者向政府追討賠償及道歉,當事件曝光,換來的是各大傳媒爭相報導,還有慈善機構及社會人士的表面關心,其實只是想知道他們為何要露宿?反而造成對露宿者的二次消費。這個追討事件,政府拒絕道歉,只向每位受影響的露宿者賠償二千元,只有吳鎮宇拒絕接受。社工反問吳鎮宇:「一句道歉是否真的這麼重要?」。「道歉」表示「政府承認過失」,也可挽回露宿者應有的尊嚴。最後一場大火,帶給我難以承受的沉重,是無奈還是對社會的控訴?是意外還是爭取尊嚴而負上的代價呢?

當我聽見有人以生命作諫,內心總浮現一個問題:生命何價,是否值得?在二零一九年六月反修例事件期間,第一位墮樓身亡梁凌杰先生,被部份香港人認為他是以生命作諫,希望政府撤回條例。他的死因研訊於上月審理,由5人陪審團經過多日研訊,裁定其墮樓屬「死於不幸」。雖然,他曾在網絡搜尋有關自殺等資料,又在錢包內發現一張事發當天才簽署的綠色殯葬心願登記表格。惟事發時,他在架上達數小時之久,卻沒有表明有意圖自殺,而他爬出棚架外的意圖只能視作疑點,表示「事主當時是想表達某些想法,或擔心不能表達訴求而爬出架外,惟他可能判斷錯誤以為自己可以跌在氣墊上,但最終跌在行人路,傷重不治。」從司法制度看,案件正式畫上句號。希望死者得安息,而生者也得安慰。

事實上,以生命作諫這種想法對我來說並不陌生,主耶穌基督就是這樣的人。羅馬書五章8節:「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耶穌以生命作諫,勸導活在罪中的人,悔改回轉歸向上帝,脫離罪的捆綁,藉祂死在十架上,讓人可以與那位創天造地的主上帝,重修破裂的關係,重獲上帝子女的身份,可以在主裡面作自由人。

這一兩年,面對社會的轉變,內心常被沉重、無奈所籠罩。若不是基督的死是帶來盼望、生命,也不曉得如何走過。每當灰心、失望時,想起主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他的死帶來復活的盼望,須暫時是灰懞懞一片,但我仍然相信,上帝對世人的應許不會落空,只是時間仍未來到,仍要等待。作為跟隨主的人,更覺任重道遠,在不滯的時勢,持守真理,活出見證,成為別人的祝福。求主幫助,阿們!